본문내용 바로가기

CASE RESULTS

[ Criminal_Law ] 无罪经济犯罪 | 诈骗妨碍、诈骗未遂妨碍、妨碍公务执行、违反传染病预防和管理法[Chinese]
2023.06.19
 
 
 
 
                                        
 

无罪经济犯罪 | 诈骗妨碍诈骗未遂妨碍妨碍公务执行违反传染病预防和管理法-光州地方法院顺天支部 2021高短2***2022高短3**及其他合并的3起案件

 

案件概要

委托人怀着迫切的心情希望通过积累兼职经验来帮助自己的就业并在提交申请书后开始工作但却突然被紧急逮捕后来发现自己被骗入了诈骗电话的陷阱以转账为手段从事了工作

问题在于委托人所转账的金额超过了一亿韩元并且在与受害者会面时使用了化名因此警方和检察机关认为委托人涉嫌共谋诈骗并正在进行调查

 

适用法律

刑法第347诈骗罪以欺骗手段获取财物或者在财产方面获得利益的人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136妨碍公务执行罪对执行职务的公务员进行殴打或者威胁的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传染病预防和管理法79条第3处罚):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情况的人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修正于2020812

根据传染病预防和管理法47条第3项或第49条第1款第14项规定违反入院或隔离措施的人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情况的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新增于2020519

 

律师的协助

法律事务所法胜光州办事处的宋智英刑事专业律师立即组建了专门为委托人服务的TF团队特别是由于委托人在案件进行过程中作了一些错误陈述并使用了化名

因此在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嫌疑人调查时律师积极参与并呼吁委托人的冤情积极主张没有共犯关系然而检察机关对委托人提起了包庇的指控

尽管如此在庭审阶段律师积极提交各种文件作为证据集中证明委托人是被骗入了诈骗电话的受害者这一事实实际上相对于共犯的包庇指控

支持包庇指控需要更多的故意证据因此我们还提交了几十页的意见书来证明委托人的冤情在这期间委托人感染了新冠病毒虽然应该进行自我隔离但违反规定外出喝酒并与他人发生争执

袭击了前来处置的警察妨碍了公务执行因此被当场逮捕随后在调查过程中还揭露了违反自我隔离规定的事实作为光州刑事专业律师为了防止委托人的后续行为对先前案件中委托人陈述的可信度产生不良影响我立即撰写意见书说明当时的情况并收集提交了委托人的各种量刑资料以提供支持和协助

在辩论结束后即将宣判之际由于审判长的职权宣判日期被延期而检察机关提交了支持委托人存在欺诈故意的意见书导致宣判日期再次延期在确认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书后宋智英刑事专业律师立即对其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了逐一详细驳斥

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双方精密的辩论还一次推迟了宣判日期

 

结果

最终法庭同意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为在帮助欺诈和未遂欺诈方面不存在故意因此对这些指控宣判为无罪而对违反自我隔离等其他指控判决宣布缓刑

 

本案件结果的意义

即使在涉及声称受害者的个人信息被利用的电话诈骗现金收取情况下也存在被判处实际刑罚的可能性在委托人的情况下

尽管有足够的理由认定存在协助欺诈的故意因为甚至使用了他人的身份但通过激烈的辩护工作成功地获得了无罪判决

这个案例证实了与何种法律援助人员合作对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观点

 
办案律师 : Song, Ji Young